模式一
通过专用连接线路的 DPPA
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与用电客户通过专用线路直接连接,不经过国家电力系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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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参与主体
- 对发电容量无限制;用电客户无需属于大型用电客户
- 合同
- 双方根据民事法与电力法规签订直接购售电合同
- 电价
- 由双方自行约定,可为固定价或按公式联动
- 附加费用
- 线路、变电站及专用计量装置的投资与运维费用
- 适用于
- 发电侧紧邻工厂或工业园区、具备用地与线路走廊的项目
直接购电协议机制
在直接购电协议(DPPA)机制下提供可行性评估、法律文件、电价模型以及购售电双方撮合服务。

价值
直接采购绿电
企业可直接与光伏或风电场签署购电协议,而不仅仅向电网购电。
电价可预期
长期合同电价有助于在多年内控制能源成本。
ESG 报告与绿证
证明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,满足 ESG、CBAM 报告及国际客户要求。
不受屋顶面积限制
发电侧位于其他场址,适合屋顶面积不足的企业。
两种 DPPA 形式
模式一
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与用电客户通过专用线路直接连接,不经过国家电力系统。
模式二
电量经国家电网交接:发电侧在电力市场销电,用电客户向电力集团购电,双方按期限合同结算差额。
参与条件
对于经国家电网的形式,第 57/2025/ND-CP 号政令对发电侧与购电侧均规定了条件。
向电力集团购电的电费
客户仍按市场价格及规定的各项构成,向电力单位购买全部用电量。
期限合同差额结算
就承诺电量,在与发电侧约定的合同价格与电力现货市场价格之间进行轧差结算。
电力系统服务费用
包括输电、配电—零售、系统调度、市场交易运营与行业管理,按每千瓦时计取。
合规与运营成本
计量、电量对账、定期报告,以及合同期内负责管理的团队或顾问费用。
用电客户侧
发电企业侧
电力现货市场价格波动
控制方式: 按区间设计合同价格与承诺电量,约定差额分享机制与定期重谈条款。
实际发电量低于承诺值
控制方式: 核查辐照/风资源数据与检修计划,并在合同中明确电量承诺及违约责任。
法规与系统服务费用变动
控制方式: 设置法律变更条款,并每年在财务模型中重算系统服务费用。
计量与结算差异
控制方式: 统一计量流程、三方对账,并按交易周期报送电量数据。
法规及配套文件可能修订;每个项目我们都会按申报时的现行文件重新核对。
实施路径
数据收集与条件筛查
12 个月电费单、接入电压等级、负荷曲线与绿电目标。
预可行性报告与财务模型
DPPA 前后成本对比,并就市场价格与承诺电量做敏感性分析。
对接发电侧与期限合同谈判
筛选合适项目,谈判合同价格、承诺电量、期限与风险分配。
申报文件与电力单位对接
准备参与机制的申报文件、与电力集团签约并完成计量装置。
运行、对账与报告
跟踪电量、对账差额结算,并为 ESG 报告提供绿电比例数据。
服务包
确认企业是否符合参与条件以及预期节约幅度。
2 – 4 周
谈判期限合同并完成参与机制的申报文件。
1 – 3 个月
合同期内的合同管理、结算对账与报告。
按合同约定
专家团队

Nguyen Hoang Anh 博士
新能源与电力系统顾问
电气工程博士,河内理工大学讲师。
电力系统规划咨询、输电网优化以及新能源(氢能、可再生能源)开发。

Le Quang Thong 专家
技术与项目实施总监
在电力、热能与工业能源领域拥有 20 多年实战经验。
光伏、生物质发电、锅炉及 DPPA 相关方案总承包,以及提升工厂效率的自动化改造。

Nguyen Xuan Nghia 专家
投资战略与数字化转型(DX)总监
拥有 15 年以上日越项目资金管理与大型系统运营经验。
对接国际 CO₂ 基金 / 碳信用(日本、新加坡)的资本结构设计;数字化转型与 AI 在工厂能源优化中的应用。

Cao The Phong 专家
储能方案与质量控制总监
在自动化与新能源领域拥有 15 年经验。
储能系统(BESS)安装咨询、智能充电基础设施以及大型工程的 QA/QC 质量控制。
常见问题
DPPA(直接购电协议)是一种机制,允许大型用电客户直接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购电,而不仅仅向电力公司购电。
通常是用电量大、且需要证明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的工厂与工业园区。具体条件需对照实施时点的现行法规。
取决于项目规模、DPPA 形式以及与电力公司的推进进度。我们将在预可行性评估后给出详细路线图。
按工作范围计费:预可行性评估、合同结构设计、法律文件,或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服务。
不需要。在经国家电网的形式下,企业仍向电力集团购电;与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安排通过电力期限合同结算。
屋顶 ESCO 系统建在企业自有场址,规模受屋面面积限制;DPPA 可从异地项目采购更大规模的绿电,两者也可并行实施。